招投标全面取消纸质文件,这里11月1日起执行!
作者:Gjc | | 浏览: | 发布时间:18/10/30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月24日发布了一则重要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进入省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全面实现招标采购无纸化。省交易中心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


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纸质文件;


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CA证书进行文件解密、询标澄清、二次报价等工作;


评标(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历天内,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可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全套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资料。


通知原文:


招投标全面取消纸质文件,这里11月1日起执行!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全面取消招标采购交易过程中纸质文件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评标(评审)专家:


根据省公管办《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公管办〔2018〕2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消除线上电子交易和线下纸质文件并存的现象,提高招标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节约社会资源,现决定,凡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的招标采购项目,一律取消相关环节的纸质文件,全面实行线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起,进入省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全面实现招标采购无纸化(11月1日前已发布公告或文件的,按原公告或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制作的投标(采购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资料等全部文件均以电子文件形式呈现并保存,省交易中心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


三、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纸质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CA证书进行文件解密、询标澄清、二次报价等工作;评标(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历天内,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可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全套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资料。


四、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应加强电子化交易流程和交易系统的操作学习,评标(评审)专家应加强计算机辅助评标评审系统的学习使用,确保全面推行线上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23日


湖北省2016年8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取消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用电子开标、评标)招标投标项目的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自2016年8月8日起,取消进场交易项目相关交易活动环节的纸质资料,全面施行网上全流程电子化


2017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要求在2017年完成建立健全电子招标采购制度,依法必须基本实现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


据了解,通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参与项目投标企业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实现了招标文件网上上传、保证金网上缴纳、标书现场解密、专家网上进行评标等功能,颠覆了传统的招投标方式,从原来的人工翻阅标书转变为鼠标点击查阅电子标书,不仅大大节约了投标成本,而且实现了全流程网上“绿色”招投标。相信不久的将来招投标政策必定会向无纸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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