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已发文,引导建筑企业向这些领域拓展!
作者:Gjc | | 浏览: | 发布时间:18/11/15

2018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

  • 2018年要完成铁路投资732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左右,水利在建投资规模1万亿左右。
  • 加强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
  • 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

解读:

铁路、公路、水利、城市管网与地下管廊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

1、铁路:2015-2017年,铁路投资额分别是8238亿元、8015亿元、8010亿元,2018年投资额目标7320亿元。以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为例,他们正奋力“进城”,向公路、市政领域转型

2、公路建设:或在“十三五”达到顶峰,2018年公路水运投资目标是1.8万亿元左右,这也是目前大型建筑央企转型中紧盯的一块市场。

3、水利建设:2014-2020年的7年,国务院部署建造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在2018-2020年还有51项重大水利工程将开工。

4、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是新的热点,虽然市场空间巨大,但是“盯着”的企业也非常的多,竞争也比较激烈。

再来看一组数据:

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4.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1684亿元,增长7.2%。基础设施投资14亿元,增长19.0%

2018年1-3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4626亿元,同比增长7.9%,增速比2017年全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6.1%

2017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中原城市群”、“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文件,明确重大工程名单,以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为主的基建项目大量上马 。

进入2018年,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在《2018年建筑业工作要点》中提出,引导建筑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

江苏

作为建筑业大省、强省的江苏,早在2017年初就在《江苏省建筑业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中明确:

业务方向

  • 推动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转型。
  • 支持建筑业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试点,扶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拓展发展空间。
  •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
  • 推动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融资和建设。

市场方向

支持建筑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中东部市场

此外,还提出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支持建筑业企业间的整合和重组等。

2017年11月,江苏省政府印发《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再次提出:

1、大力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特级资质企业

2、改变我省建筑业企业以房屋建筑为主的市场结构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各地政府要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标段,鼓励骨干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3、各地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要积极开展省内建筑业企业参与试点工作。

湖北

2018年3月6日,湖北省住建厅印发《2018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开篇即提出,要“着力促进建筑业保持合理增长”。

1、研究完善湖北省重点扶持企业政策,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头作用。

2、引导骨干建筑业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

四川

2018年1月25日,四川省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9号)。

1、引导和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

2、支持钢结构、机电安装、输变电等优势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

3、鼓励企业根据市场实际,以项目、技术、资金管理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联合经营

4、支持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开展银企合作兼并收购,提升企业资本实力和投资能力。

5、每3年开展1次“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评选活动。

安徽

2017年年底,安徽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1、鼓励建筑业企业向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通信、轨道交通、环保等专业领域拓展,提升高端市场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2、支持央企、外省大型建筑业企业与我省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高端建筑市场竞争。

3、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准入,不得对民营建筑业企业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

4、支持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通过PPP等模式,逐步推进建造建筑产品向建造与经营建筑产品并举转变,稳妥推进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一体化、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互动。

吉林

2018年5月,吉林省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政办发【2018】12号)。

1、支持本省建筑企业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参与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

2、鼓励中直特级企业与本省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3、建立“双向担保”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对等提供支付担保

4、建立重点扶持企业名录,予以包保扶持。

5、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中标人应提供全额履约担保,防止恶意低价中标

6、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包干的固定总价合同形式,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一般不予调整;在计价结算和财审时,仅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变更调整部分进行审核。

山东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在《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中提出:

1、通过与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铁路、化工等大型央企、省外骨干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共同开拓市场,壮大自身实力。

2、引导和鼓励省内骨干建筑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3、支持省内外特级建筑业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发挥成员企业在不同地域、专业领域的比较优势,共同承接大型基础设施和重大公共建筑项目,逐步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维护等高附加值的领域拓展

国家发改委

2018年3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第十六条:“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建设”。

此一动向,也值得各位企业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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